四川党风廉政建设与治理研究中心是中共绵阳市纪委与西南科技大学共建研究基地,同时也是绵阳市社科联批准设立的市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心聚焦党风廉政建设理论与实务研究,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纪检监察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为研究导向,致力于有深度、有影响、高质量的理论和应用性研究成果的产出,以服务四川省党风廉政建设与治理学科发展。
中心现予发布《2023年度四川党风廉政建设与治理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公告》,并将2023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课题类别及资助额度
中心立项的项目统称为“绵阳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四川党风廉政建设与治理研究中心项目”。
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项目三个类别。重点项目资助经费2万元,研究期限为1-2年;一般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研究期限1年;自筹经费项目研究期限1年。
中心根据申报情况和经费总额确定每年立项的项目类别和资助的项目数量。
三、项目申报
(一)中心每年集中受理各学校(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以当年项目申报公告时间为准。
(二)项目申请人根据中心发布的研究方向和申报公告所规定的申报条件,向所在学校(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课题申报书。学校(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对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可行性和先进性等进行甄别筛选,择优推荐,并在《申报书》上签署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盖具学校(单位)公章后,向中心报送纸质《申报书》一式三份、发送《申报书》电子文档一份。
(三)每个项目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申报中心项目者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者,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3.符合申报绵阳市社科联及西南科技大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申报条件及项目管理办法规定。
4.鼓励跨单位、跨学科联合申报项目。多单位合作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各高校以及科研单位、相关实务部门都可以申请本中心项目;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博士学位或担任5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一般项目或自筹项目不设限制条件,鼓励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管理者、实务工作者申报。
以下情况不能申报:
已有本中心立项项目尚未结题者;
以相近方向已申报省规划项目或教育厅项目者,严禁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
正在承担 2 个及以上西南科技大学经费资助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
四、结项要求
申请结题时,项目负责人须提交《四川党风廉政建设与治理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结题表》一式三份;成果要报1份,项目总体研究报告1份;成果原件1份;已发表论文检索证明、成果获奖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各1份。成果要报,字数3000字以上,重点说明研究背景、问题分析和对策建议。
1.项目负责人必须以唯一完成人或者第一完成人的身份完成一定科研业绩方可结题。
2.项目负责人为西南科技大学教职工,项目结题完成的科研业绩必须以“西南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项目负责人为校外人员的,项目成果必须标注“四川党风廉政建设与治理研究中心项目(项目编号:*****)成果”。
3.项目负责人须在《西南科技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重要科研业绩分类定级表》(见附件)认定的重要科研业绩完成一定业绩方可视为达到结题条件,最低要求如下:重点项目必须完成 D 级重要科研业绩 1项及以上,一般项目必须完成 Z 级重要科研业绩 1 项及以上,自筹项目须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知网可查)学术论文 1 篇或市级以上党媒(含网络版)发表理论文章 1 篇。所有成果都要与研究课题方向与内容相关。
五、申报办法及时间
四川党风廉政建设与治理研究中心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主题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参考选题请详见附件)
本年度受理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07月10日截止。申报单位务必于截止日期前将申请书(一式3份,A4双面打印)及电子版报送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所需材料可在中心网站(/)下载。
五、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59号西南科技大学澳门威斯人游戏网站官网四川党风廉政建设与治理研究中心(东7A632)
邮编:621010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13541746526
E-mail:641556131@qq.com
附件1.四川党风廉政建设与治理研究中心2023年度项目申报参考选题.docx
附件2.四川党风廉政建设与治理研究中心2023年度项目申报书.doc